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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人 |
钟*** |
来信主题 |
为什么惠东县金河湾一期小区物业不能开正规发票? |
受文单位 |
惠东县税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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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时间 |
2021-01-30 |
来信类型 |
投诉 |
办理状态 |
已回复 (已办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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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内容 |
地处惠东县平山街道惠东大道1号金河湾花园一期收取物业费,不提供税务发票。收取小区停车费,也不提供税务发票。请地税局予以查实补税,并保障消费者索票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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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文单位 |
惠东县税务局 |
办理时间 |
2021-02-26 |
处理结果 |
尊敬的纳税人,您好,关于您反映“地处惠东县平山街道惠东大道1号金河湾花园一期收取物业费,不提供税务发票。收取小区停车费,也不提供税务发票”的相关事项已收悉。经核查,惠东县金河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法人已坐牢并且该公司已于2016年7月27日认定为“非正常户”,经我局工作人员实地了解后,发现该小区暂由业委会管理,但我局工作人员到业委会工作室时,该工作室门是关着的,无法联系到相关负责人,待联系到业委会进行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再继续处理。 |
回文单位 |
惠东县税务局 |
办理时间 |
2021-02-01 |
处理结果 |
您好,您的网络问政事项已收悉,我局正在处理当中,请您耐心等待。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与支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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